众所周知,在我国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是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这一证件的有效期为5年,那么在证件有效期内,需要对其进行年检吗?答案是不需要,但是每年需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往期精彩推荐#医疗器械工艺验证,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吗?#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时可否删除部分型号规格?#临床试验若采用平行对照设计,选择对照产品应遵循什么原则?#仅存放过期医疗器械并未实际使用,也算是违法行为吗?#如何确定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范围?#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快到期了,应何时提出延续申请?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77779193永利深圳:0755-86194173广州:020 - 82177679湖南:0731-22881823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