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补正资料期限的通告》,对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包括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技术审评补正资料期限调整如下:
一、2023年4月1日前发出医疗器械补正资料通知单的项目,补正资料期限延长一年。
二、2023年4月1日(含4月1日)后发出医疗器械补正资料通知单的项目,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补正资料提交期限恢复为一年。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监局 排版整理:77779193永利药械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77779193永利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