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等7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2022年12月16日前。
我们将其中《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的重点内容摘录如下: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体外监测人体血液样本中葡萄糖浓度的检测系统,通常包括血糖仪、血糖试纸和质控品等。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非专业人员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以及同时包含专业人员检测和非专业人员自测的血糖监测系统。对于仅供专业人员使用的血糖监测系统,可参照本指导原则适用部分执行。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血糖试纸检测系统,不适用于其他可测量血糖的生化分析系统,不适用于无创型血糖监测系统、植入式或非植入连续血糖监测系统。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对整个血糖监测系统进行系统性评价的指导。评价指标是以血糖试纸为主进行编写的,但因实际使用中血糖试纸和血糖仪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因此本指导原则也包含了血糖仪的部分内容。在注册申报时,血糖试纸和血糖仪应分别根据相应的法规要求进行申报。对于自测用血糖仪,在符合《血糖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的基础上,需同时参考本指导原则相关要求。
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根据试剂命名规则,试纸产品一般命名为“血糖试纸(×××)”。×××描述为酶反应方法。如:血糖试纸(葡萄糖脱氢酶法)或血糖试纸(葡萄糖氧化酶法)。
配套仪器一般命名为“血糖仪”、“血糖检测仪”等。
2.分类依据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血糖检测试剂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6840。质控品分类与试剂相同。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血糖仪的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22-02-02。
(二)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应包括产品概述、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申报产品上市历史以及其他需说明的内容等。
因内文展示有限,大家可点击右侧链接☞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对本次发布的指导原则进行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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