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在原有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正式发布《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我们将部分重点内容摘录如下:
01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中所述的射频美容设备是指利用特定频率的射频电流(通常为200kHz以上)或电场(通常为13.56或40.68MHz)等电能作用于人体组织产生热效应,以实现治疗皮肤松弛、减轻皮肤皱纹、收缩毛孔、紧致/提升皮肤组织,或者治疗痤疮、瘢痕,或者减少脂肪(脂肪软化或分解)等作用的产品。本指导原则中所述的射频美容设备既包括立式/台式(大型)设备(通常以网电源供电方式运行),也包括手持式(小型)设备(通常以内部电源方式运行)。
02 管理类别和分类编码
射频美容设备,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的要求,分类编码为09-07-02,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03 注册单元划分
……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
排版整理:77779193永利药械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77779193永利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